什么是荤腥

2026-09-06

什么是「荤腥」?

「荤腥」在巴利三藏语境中不是一个单一术语,材料中相关的是 「肉」(maṃsa)「鱼」(maccha) 这两个词,以及 「血肉」(āmisa) 一词的多层含义。以下分述:


一、「肉」与「鱼」在律藏中的定义

《律藏·波逸提·根本》明确规定:

《律藏·比丘尼分别》[律藏] 也给出了同样的定义:「鱼,名为水生。肉,名为许可其肉者之肉。」

可见在律藏中,「鱼」和「肉」是分开定义的,僧团戒律对鱼肉有专门的开许与限制。


二、世尊禁止比丘吃的十种肉

《巴汉增订》词典在 maṃsa(肉) 词条下说明:

世尊禁止比丘吃十种肉:人(manussa)、象(hatthi)、马(assa)、狗(sunakha)、蛇(ahi)、狮(sīha)、虎(byaggha)、豹(dīpi)、熊(accha)、鬣狗(taraccha,土狼)。(Mv. 218~220)

《T-Pāḷi-Myanmar 巴缅词典》也在 maṃsa 词条下详列:

比丘完全不可食用的十种肉——人肉、象肉、马肉、狗肉、蛇肉、狮子肉、虎肉、豹肉、熊肉、鬣狗肉。其中食人肉犯偷兰遮(thullaccaya),食其余肉犯恶作(dukkaṭa)。这些动物的骨、血、皮、毛也不可受用。(《律藏》Ⅲ 312-314;《律义注》Ⅲ 376)

除这十种肉以外,其余肉类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是允许的。词典还说:

比丘对肉食有疑、不能确定是何种肉时,应当询问确认后再食用。除十种大肉外,其余肉类以「三净」为标准可食。

三净肉(《巴汉增订》):第一、眼不见杀;第二、耳不闻杀;第三、不为己所杀。

《Khuddasikkhā-abhinavaṭīkā》[小学处·新复注] 还说明:

「为彼(比丘)而作」的肉(uddissakatamaṃsa),「肉」一词也包括鱼(maccha)。对五位同梵行者中任何一位而作的肉,对所有人都不许食用;但不见、不闻、不疑的三净肉则可行。

三、「血肉」(āmisa)的多种含义

āmisa 这个词在材料中有非常丰富的含义,不是只有「肉」的意思:

《T-Pāḷi-Myanmar 巴缅词典》列出七种含义:
1. 食物(粥、饭等)、嚼食
2. 肉
3. 衣等资具、四资具
4. 受用之物、用具
5. 五欲功德(kāmaguṇā)
6. 烦恼欲、贪爱
7. 利得、贿赂、赠品

《Concise》词典:「财、食、味、利益」;《巴汉》词典:「食物,肉,饵,利益,材料」。

几部义注、复注从词源上解释 āmisa 为何有「烦恼」之义

《(DN) Sīlakkhandhavaggaṭīkā》[长部·戒蕴品·复注]

「被烦恼所触及(āmasitabbato)故为 āmisa(血肉),即任何可供受用之物。」

《(MN) Mūlapaṇṇāsa-ṭīkā》[中部·根本五十·复注]

「被烦恼所触及故名为 āmisa,即五欲功德;以取所缘的方式与血肉俱行,故说『依止五欲功德血肉』。」

《Vibhaṅga-anuṭīkā》[分别论·随复注] 进一步区分:

「渴爱(kāma)以味着而触及(āmasati)故为 āmisa,渴爱即是血肉,此为烦恼欲(kilesakāmo)。所缘欲(vatthukāmo)被触及故亦为 āmisa。……依味着而转起的贪为欲血肉(kāmāmisa);依希求生有而转起的贪为有血肉(lokāmisa);依轮回渴爱而转起的贪为轮回血肉(vaṭṭāmisa)。」

《Kaṅkhāvitaraṇī-abhinavaṭīkā》[疑惑度脱·新复注]

「被贪与见所触及故为 āmisa,即衣等;以血肉为因故为血肉因(āmisahetu)。」

四、小结

| 术语 | 基本义 | 引申义 |
|------|--------|--------|
| maṃsa | 肉 | 律藏中限定义:仅指许可之肉(即三净肉等);十种肉禁食 |
| maccha | 鱼 | 律藏定义:水生动物 |
| āmisa | 食物、肉、饵 | 财货、利益;引申为五欲功德、烦恼(贪爱) |

「荤腥」对应的巴利词最接近的是「肉、鱼」(maṃsa、maccha),在律藏中有一套完整的开遮:十种肉绝对禁食,其余肉类须满足三净方许。而 āmisa 一词在经论中更多泛指「财物、利益」,引申为「烦恼的贪着对象」,不单纯指肉食。

这是读者在问藏提过的问题,答案由问藏依据检索到的原文生成,经人工挑选后收录。方括号内是可回查的坐标,点开即见巴利原文。

关键词āmisa · maccha · maṃsa

结论请以原典为准;引用前请核对坐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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